香河县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
2026年2月5日,香河县发布了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规划范围为钳屯镇、淑阳镇范围内的部分片区,共4片,为香河县中心城区范围外的用地,涉及10个村。
其中钳屯镇有2个片区,位于镇域西侧与南部,包括二百户村、红庙村、茅草店村和后家湾村4个村全部,尚店村的局部地区。
淑阳镇有2个片区,位于镇域西侧与北部,包括凌家吴村、河南吴村2个村的全部和赶水坝村、孙止务村、姚止务村、王止务村、郭辛庄村的局部地区。
通过AI汇总各村规划任务要点如下(如有不符,以规划稿为准):
香河县钳屯镇、淑阳镇片区村庄规划核心对照表
所属乡镇 | 村庄名称(含范围) | 村庄类型 | 核心规划任务 |
|---|---|---|---|
钳屯镇 | 二百户村(全部) | 特色保护类 | 1. 依托生态资源发展农文旅融合产业;2. 参与田园休闲项目建设,配套农事体验设施;3. 保护村庄传统风貌,使用乡土建筑材料改造民居。 |
钳屯镇 | 红庙村(全部) | 特色保护类 | 1. 保护京杭大运河红庙村金门闸(全国重点文物);2. 建设运河水利工程博物馆、金门闸游船码头及游客服务中心;3. 打造片区文旅服务核心,发展民宿、特色餐饮。 |
钳屯镇 | 茅草店村(全部) | 特色保护类 | 1. 依托北运河、青龙湾减河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2. 完善休闲休憩设施,融入片区 “北运河文化遗产与生态观光轴”;3.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参与滨水生态廊道建设。 |
钳屯镇 | 后家湾村(全部) | 保留改善类 | 1. 重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2. 新增健身设施、休息廊架,提升村庄绿化;3. 优化基础公共服务,不新增大规模产业用地。 |
钳屯镇 | 尚店村(局部) | 通用管控类 | 1. 落实耕地 “三位一体” 保护,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 接入片区供水、燃气、光纤网络,完善基础民生设施;3. 民居改造符合 “田园水乡” 风貌要求。 |
淑阳镇 | 凌家吴村(全部) | 通用管控类 | 1. 纳入 “环首都绿色农业示范区”,发展蔬菜、林果种植及观光农业;2. 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 完善农村道路,提升与中心城区通达性。 |
淑阳镇 | 河南吴村(全部) | 通用管控类 | 1. 划入农田保护区,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建设高标准农田;2. 推进节水农业,配套完善灌溉管网;3. 参与村容村貌提升,优化村庄公共空间。 |
淑阳镇 | 赶水坝村(局部) | 搬迁撤并类 | 1.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禁止新建项目;2. 远期结合潮白河行洪安全需求实施搬迁;3. 现有民居仅允许必要维修,不得扩建。 |
淑阳镇 | 孙止务村(局部) | 搬迁撤并类 | 1. 严守洪涝风险控制线,禁止在管控范围内开展建设活动;2. 逐步引导村民向安全区域迁移;3. 保留必要的临时生活设施,保障搬迁前基本生活。 |
淑阳镇 | 姚止务村(局部) | 通用管控类 | 1. 融入片区 “生态旅游区”,发展乡村休闲服务;2. 配套建设小型文化展示空间、农产品展销点;3. 落实抗震、防洪等防灾要求,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
淑阳镇 | 王止务村(局部) | 通用管控类 | 1. 参与低效用地整治,盘活闲置建设用地;2. 接入中心城区燃气、供热系统,推进 “电代煤”“气代煤”;3. 农村道路提质改造,打通与周边村庄的联系通道。 |
淑阳镇 | 郭辛庄村(局部) | 通用管控类 | 1. 发展现代农业,探索产业融合模式(如农业 + 加工、农业 + 旅游);2.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践行海绵城市理念;3. 公共设施建设与村庄风貌协调,使用乡土材料。 |
公示稿全文如下:
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示稿) 香河县钳屯镇人民政府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 目录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特征问题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三章 定位目标 第一节 职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空间基础,落实底线约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节 国土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调整 第五章 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布局 第一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第三节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六章 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利用 第一节 稳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二节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 第七章 提升片区发展空间品质 第一节 优化居民点体系 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第三节 优化产业布局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服务 第五节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八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管控 第一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第二节 特色风貌引导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建立畅达便捷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 完善公用设施布局 第三节 提升综合防灾安全韧性 第十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三节 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一张图”建设 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县工作要求,编制《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是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片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是编制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依据。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细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协调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科学引导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推动片区高质量发展。 第2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廊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要求,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廊坊市委、市政府和香河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发挥好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为钳屯镇、淑阳镇片区镇国土空间治理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3条 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以乡村居民需求为中心,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市县划定的“三区三线”,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优化人居环境。 坚持全域管控,集约发展。强化自然资源统筹利用和用途管控,控制村庄建设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上下结合,强化实施。严格落实市县规划下达的核心指标,并将本级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分解至村庄。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乡镇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塑造片区特色风貌,建设有文化、有记忆的美丽乡镇。 第4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 1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1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1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 14.《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若干措施》 15.《河北省片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6.《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17.《香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8.《香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5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钳屯镇、淑阳镇范围内的部分片区,共4片,为香河县中心城区范围外的用地。 钳屯镇有2个片区,位于镇域西侧与南部,包括二百户村、红庙村、茅草店村和后家湾村4个村全部,尚店村的局部地区。 淑阳镇有2个片区,位于镇域西侧与北部,包括凌家吴村、河南吴村2个村的全部和赶水坝村、孙止务村、姚止务村、王止务村、郭辛庄村的局部地区。 第6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7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文本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规划基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立足镇域自身发展实际,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新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挑战。 第一节 特征问题第8条 现状特征区位优势良好。钳屯镇片区位于钳屯镇域西南部,与北京接壤;淑阳镇片区位于淑阳镇域西北部,京哈高速横穿而过。片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生态资源优质。片区自然资源禀赋优良,生态本底条件良好。多河富水,河流沟渠密布,潮白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在片区内流淌。依托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有大范围的农田林网。 文化特色突出。片区有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京杭大运河红庙村金门闸,位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南部片区,文化资源丰富,品质较高。 第9条 主要问题生态质量有待提升。生态本底资源相对丰富,境内有潮白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等生态资源,但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生态源地保护不充分,生态廊道连续性不够,未形成完善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现状沟渠水网水质有待提升。 特色农业空间有待挖潜。农业生产以蔬菜、玉米种植为主,现代农业园、生态农场、田园综合体等新兴农业空间载体较少,发展程度较低。 文化特色资源配套服务设施不足。片区内文化资源丰富,优势明显,现状仅有北运河码头1处,配套的文化、交通、服务、场馆设施建设缺位,文化资源利用不足。 环境品质有待加强。村庄特色空间营造缺失,风貌混杂,建筑界面缺失,缺少统一的空间表达,片区宜居环境品质与风貌特色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与高质量发展目标存在差距。 第二节 机遇挑战第10条 重大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拓展带来新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央对廊坊北三县与北京城市副中心进入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这为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区域的钳屯镇和淑阳镇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会,无论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生态功能提升作用,还是消除交通与公共服务障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辐射带动下都将迎来更多机遇。 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明确新部署。准确把握所处历史方位,围绕省级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机遇,系统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公共资源布局。 第11条 风险挑战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京津冀城市群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钳屯镇和淑阳镇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国内大循环格局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也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钳屯镇和淑阳镇要勇担使命,把握机遇,不断增强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塑造高品质片区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探索内涵式、集约型发展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带来新挑战。北运河香河段上连北京通州,下接天津武清,北京城市副中心至香河段已经全线实现旅游通航。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项目,北运河旅游通航成为香河县在文化领域链接京津,打造全域旅游的重要依托,为片区发展带来风险挑战。 第三章 定位目标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结合时代发展背景和片区自身特色,确定片区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 第一节 职能定位与规划目标第12条 片区定位生态宜居田园水乡、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样板。 生态宜居田园水乡。结合片区良好的水田林网资源、优质的文化资源,借助中心城区近郊的区位优势,将片区打造成为水清岸绿,生态优美的田园水乡。 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样板。以农业为基础,文化为灵魂,旅游为引擎,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农业品牌、文化体验项目和旅游休闲目的地,成为区域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 第13条 规划目标规划至2025年,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的步伐。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耕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村庄综合整治取得初步进展,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实质性步伐。 规划至2035年,建成香河县宜居宜游特色片区。现代农业体系完善,村庄环境得到改善,旅游业发展成熟,服务配套完善,实现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融合。 规划至2050年,建成区域农文旅融合发展基地,绿色发展的样板地区。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第14条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严守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与空间治理现代化。 第15条 区域协同、城乡统筹紧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战略机遇,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完善区域空间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资源要素平等互换、生产要素充分对接等方面加大力度,统筹城乡发展。 第16条 品质提升、特色塑造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服务和人居环境品质,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挖掘地域文化,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构建绿色、高效的村庄发展模式。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空间基础,落实底线约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三区三线”为空间基础,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空间,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确定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构建安全稳固、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第17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特殊保护。落实钳屯镇、淑阳镇片区划定耕地保护目标0.65平方千米(0.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0.6平方千米(0.90万亩)。 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第18条 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07平方千米,主要包括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19条 城镇开发边界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主要位于淑阳镇片区范围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和点状供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类项目建设,不得进行成片的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第20条 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香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钳屯镇、淑阳镇片区确定为城市化地区。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近郊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本底,细化落实整体空间格局,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打造高品质人居环境。 第21条 支持城市化地区集聚高效发展强化集聚效应,优化片区空间格局,增强片区承载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挖潜存量资源,盘活低效用地,打造高品质人居环境。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22条 构建“两片两廊多点”总体格局立足于片区自然地理格局,传导上位规划内容,统筹各类要素布局,构建“两片两廊多点”总体开发保护格局。 第23条 建设两大发展区融入区域开发格局,结合潮白河、北运河水系生态,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现状农业功能,突出生态保护与现代农业的复合功能,建设生态绿洲区和现代农业发展区。 第24条 打造两大生态走廊北运河文化遗产与生态走廊。巩固和推进沿岸生态景观建设成果,发掘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文化遗存,以大运河通航为契机,借助京杭大运河红庙村金门闸,北运河金门闸码头,推动片区文化旅游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加速发展。 潮白河生态走廊。依托潮白河重要的生态廊道,在保护生态前提下优化滨河开敞空间。 第25条 优化村庄居民点建设结合功能定位,优化村庄居民点建设,提升村庄的宜居水平,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生活空间。 第四节 国土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调整第26条 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落实县级规划分区,将钳屯镇、淑阳镇片区优化细化形成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四大类。 生态保护区主要集中在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按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实施管理。 生态控制区主要位于淑阳镇北部片区,主要包括交界地区生态绿带、潮白河等未划入生态红线的河滨岸带及缓冲区等。原则上限制新增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环境原有状态;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 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二百户村、茅草店村、后家湾村、红庙村、孙止务村、河南吴村等村庄,重点保证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发展区位于淑阳镇片区,为保留居住用地,维持现状功能,做好小区配套服务。 乡村发展区可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内引导村庄集中建设布局,合理预留村庄产业用地,乡村建设用地管理应符合村庄规划和农民建房的相关管控要求。一般农业区内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随意占用农用地,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确保不破坏土壤耕作层。林业发展区内加大育林护林力度,实行分级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完善现有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 第27条 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保障农用地总量。至规划期末镇域内耕地保有量不得擅自减少面积。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稳定生态用地总量。至规划期末镇域内林地保有量和园地面积落实上级下达要求。稳定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规模。 严控建设用地增量。至规划期末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增加。提升村庄建设节约集约水平,严格控制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划定村庄集中建设用地边界,加大存量盘活,激活建设用地流量。 第五章 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严格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任务,遏制“非粮化”、防止“非农化”,在保障粮食安全理念下,巩固农业生产种植基础,多途径挖潜后备资源,系统优化乡村农业格局。 第一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第28条 稳固优质耕地资源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保护图斑,逐地块细化落实,坚决守住保护红线,夯实粮食保障基础,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第29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多途径挖潜耕地资源,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村庄复垦。非农建设选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责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需依法审批,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按数量、质量、生态要求实现占补平衡,坚持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原则。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需负责开垦等量等质耕地,或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新耕地开垦。 第30条 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第31条 切实提升耕地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布局高标准农田,确保耕地生产力稳步提升。 第32条 开展耕地整理和后备资源开发优先保护片区水土光热条件好、质量高、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以农田保护区为基础,识别具有良好配套种植基础区域,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引导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土地有序开展耕地恢复,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后备资源。 第二节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第33条 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保护片区的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34条 打造两个农业发展区环首都绿色农业示范区。在北部的淑阳镇、钳屯镇部分地区,围绕京津雄庞大的消费市场,持续发展蔬菜、林果、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现代农业,开发农业与第三产业结合的服务性功能,建设包含景观美化、生态保护、游憩服务等复合功能的特色农业空间。 南部现代农业发展区。在南部的钳屯镇部分地区,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创新经营体制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设优质、生态、安全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香河县现代农业集中发展的样板区。 第35条 建设现代观光农业示范基地钳屯镇部分地区依托农业高新技术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淑阳镇依托潮白河沿岸,建设休闲体验农业示范基地。依托大运河通航工程,建设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创意农业、会展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多种产业融合。 第三节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第36条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片区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问题治理,着力呈现天蓝地绿、乡美人和的田园风光,绘制乡村美丽画卷。 第37条 推进农用地综合治理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执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遵循“田成方、路成网、沟相通”的标准。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小气候,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 第38条 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统筹推进低效用地和农村分散居民点建设用地的整治。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将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公益设施和村庄建设。 第39条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生态功能。落实县级工程任务,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六章 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利用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分类梳理自然资源利用特点,深化细化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管控边界与保护范围,明确管控要求,结合地域特色,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新路径。 第一节 稳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第40条 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化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对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实行严格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勘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分类分级建立建设项目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生态评估和预警机制。 第41条 提升用水效率与水环境质量深入实施节水行动。通过节水措施,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调动全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推广农业用水节水措施,生态环境、市政杂用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洪水,促进生活和生产全方位节水。 第42条 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控地下水超采区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落实县级下达地下水开采总量红线控制指标,强化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制度,加快地下水监测站网完善和监测成果应用。 深入落实地表水水源置换。开展农村生活水源置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升村民饮水质量。 第二节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第43条 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统筹推进镇域水生态环境修复。开展水生态修复建设,通过河道治理、新建生态沟渠等,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和灌溉体系。对于水质较好的河段,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净化和保护河道生态系统。 第44条 落实造林绿化空间优化林地资源布局。以现状林地为基础,适度推进沿潮白河、北运河等河流廊道和交通廊道生态建设。保障重点生态用地。开展水系生态廊道和交通生态廊道建设,落实县级下达造林绿化规模,在保证林业生产效益的同时,丰富林分类型、改善环境、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 第45条 推进湿地生态修复严格保护现有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落实河流两岸湿地生态带系统治理,实施以生物多样性工程为主体的综合整治措施,提升运河两侧水土保持能力,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打造野生动植物优良栖息环境,提升自然湿地和重要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价值。 第46条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现有园地、林地、湿地、耕地等重要资源为绿色碳库,推动造林绿化和低效林改造、天然湿地恢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提升固碳能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抚育,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等绿色种植技术,增加农田碳汇。 第47条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开展全要素系统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重点内容为开展北运河、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 第七章 提升片区发展空间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底线管控,加强新农村建设及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片区建设空间品质提升。 第一节 优化居民点体系第48条 明确镇村规模等级本次规划片区涉及村庄居民点共6个,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辐射范围等因素,规划范围内4个村庄均为基层村,基层村人口规模为600-3000人。 基层村,适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引导新增家庭向城镇或中心村迁移。基层村庄共4个,包含二百户村、茅草店村、后家湾村和红庙村。 第49条 完善镇村职能体系根据现状村庄发展基础,结合村庄自身特色,发挥村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合理确定镇村职能,促进镇村有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空间载体。 第50条 明确村庄空间布局片区村庄共分为保留改善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三类。片区村庄居民点6个,其中保留改善类1个,特色保护类3个,搬迁撤并类2个。 保留改善类村庄,充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提升村容村貌。 特色保护类,村庄在统筹保护-开发-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格局和风貌的完整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北运河、青龙湾减河优质生态资源,以乡村休闲体验为辅助,将农业生产和旅游服务相结合,形成产村融合的良性互动的模式。 搬迁撤并类村庄,主要为受潮白河行洪河道影响地区的村庄,严格控制村庄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增建设用地。 第51条 编制单元划分与编制指引规划编制单元分为郊野单元和乡村单元2类。 郊野单元为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国土空间用途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通则式管控。乡村单元为有发展需求的村庄,以一个或几个村庄为整体开展规划编制。对于暂无发展需求的村庄,可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国土空间用途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通则式管控。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片区内村庄规划编制。 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第52条 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规划,结合乡镇产业布局、镇村居民点体系和项目需求,确定城镇、村庄、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空间。 第53条 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现状村庄用地范围基础上,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道路、河流、田坎等现状自然地物和人工建(构)筑物作为界线,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并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力求边界清晰、易识别。村庄建设边界内重点布局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村庄产业等用地。 第三节 优化产业布局第54条 优化产业发展体系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一心”指以红庙村码头和红庙村金门闸形成的文旅服务中心;“两轴”指沿潮白河生态廊道打造的潮白河生态观光轴,沿北运河文化生态走廊打造的北运河文化遗产与生态观光轴;“两区”指片区北部的生态旅游区和片区南部的农业旅游观光区。 第55条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片区产业以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主。拓展“农业+”发展路径,融入北运河文化遗产与生态走廊,促进现代农业、净菜及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有机融合;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服务功能。致力于打造香河地区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样板。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用地,保障教育、卫生、养老、托幼、文化、体育、殡葬等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空间需求。 大力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利用,引入市场力量,推动集体土地连片开发。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服务第56条 构建乡村生活圈本次规划片区均为村庄地区,保留村庄均为基层村,结合现状设施建设情况,对村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安排。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结合片区现状情况,在红庙村依托金门闸建设运河水利工程博物馆,在红庙村建设游客服务设施。提出村级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 第57条 完善农文旅休闲服务设施增补休闲服务设施,形成便捷、舒适、富有乡土特色的休闲服务链条,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与消费升级。结合片区优质旅游资源,重点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导览标识、休憩驿站等基础服务。同时,增设特色农产品展销点、乡土餐饮区、农事体验工坊及小型文化展示空间。 第58条 完善殡葬设施布局本镇殡葬需求由县级殡葬设施统筹服务。 第五节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59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建设。统筹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盘活片区存量建设用地,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第60条 科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民生设施、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城镇开发边界外,结合镇村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统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空间,支持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第61条 存量空间盘活利用科学合理认定低效用地范围,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型、多途径推进方式,按照地块类型分类采取再开发策略,优化镇村结构布局调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第62条 流量空间转化利用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程度。结合村庄类型,促进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有效流动,提升土地空间转化活力。结合沿北运河、潮白河周边文旅开发及新产业用地需求,预留少量机动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设施建设,并计入建设用地总规模。 第八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管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构建片区旅游休闲体系。塑造特色风貌,彰显中心城区近郊田园水乡文化魅力。 第一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第63条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落实县级规划传导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强化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推进片区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京杭大运河红庙村金门闸的保护管控。加强对片区4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遵循保护利用原则,严禁拆除历史建筑改建或重建,充分发挥历史建筑价值。 推动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搜集、整理和传承附载在运河两岸的地方戏曲、民间传说、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64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开展各级各类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认定、登记、保存、推广、传播等工作,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注重对地域特色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第65条 建立文化展示体系加强文物古迹的日常养护,建设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体系。结合历史遗存保护,综合考虑研究、展示、延续原有功能和赋予文物古迹合适的当代功能,建设陈列馆、遗址公园等,保持其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活力与文物价值。 建设通航文化展示设施。在红庙村依托金门闸建设运河水利工程博物馆。 第66条 强化大运河空间管控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大运河区域整体空间保护与管控,落实管控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落实《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科学划定北运河核心监控区和滨河生态空间。 第二节 特色风貌引导第67条 明确风貌定位和分区片区整体风貌定位为“运河风情,田园水乡”,依据各个片区的资源禀赋和主导功能,划分两大风貌分区。 运河绿洲风貌区,位于淑阳镇两个片区和钳屯镇北部片区,围绕生态绿洲和滨河水系生态景观,打造蓝绿交织的生态风貌。 田园水乡风貌区,位于钳屯镇片区南部片区,依托北运河及周边自然生态资源,打造一个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农业创新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田园水乡特色风貌。 第68条 乡村风貌引导乡村风貌从“生态环境、公共空间、公用设施、民居建筑”四个方面重点引导,建设生态和谐的乡土田园。 生态环境要素界面管控,片区处于平原地貌,地形高差不大、河流坑塘、农林小田、大分散小集聚居民点建设与自然环境关系紧密。应当遵循“顺应肌理、协调自然、景村一体、和谐共融”方式建设。应当遵循禁止在村庄建设中破坏林草、水体、肆意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居民点建设应顺应自然环境进行布局,采用“当聚则聚、当散则散”的方式进行建设的管控要求。 村庄公共空间风貌引导,采用增加村民健身设施、休息座椅、廊架等方式,强化公共活动场地的功能复合性,并增加公共空间绿化。加强环境整治,保护保留传统空间肌理,结合新功能植入文化、公共空间,从而建设和美乡村。 村庄公用设施风貌引导,以整洁有序、原生乡土舒适适宜、经济实用的方式进行建设。与当地建筑风貌相协调,尽可能使用当地建筑材料。 村庄民居建筑风貌引导,村民房屋改造注重体现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引导村民自建建筑延续地方传统民居风格,突出生态和谐的乡土田园风貌。 第九章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落实国家重要区域通道设施,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升,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统筹能源设施布局,落实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立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设施现代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 第一节 建立畅达便捷综合交通体系第69条 落实区域交通网络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京哈高速、京唐城际铁路、唐通线等重要线路,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空间需求。 第70条 优化提升干线公路网优化干线公路网络,加强片区与香河县城及北京地区的交通联系,融入区域干线公路网。推进通唐线建设,加强与北京的联络;推进香河县运河大道北沿,打通服务县域的南北大通道;推进S516省道建设,增加通武线与倪李线南北通道。 第71条 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实现“镇村通、乡村通、村村通”。加强片区内各村之间、各村与中心城区之间的道路联系,对路面质量较差、路幅宽度较窄的道路进行道路质量提升和拓宽,增强镇村、乡村、村村之间的通达性。通过打通断头路、修缮道路、路面改造、调整拥堵岔路口等方式,改善交通状况。 第72条 完善运河通航设施建设通航游船码头。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建设金门闸码头1处,衔接景点,实现水岸游览互动。结合旅游码头预留旅游设施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 第二节 完善公用设施布局第73条 推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聚焦防洪安全、农业灌溉、民生供水需求,升级改造镇域河道、沟渠、泵站等水利设施,完善灌溉与供水管网,强化设施管护,提升防灾减灾与供水保障能力。 第74条 保障供水安全片区以中心城区水厂作为主要水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政策,开源节流,提高供水保证率,减少漏损率,提高循环利用率,优水优用。 第75条 优化水处理体系各村因地制宜规划排水体制,布局污水处理设施。践行海绵城市规划理念,提高雨水滞蓄能力和污水收集效率。 第76条 供电设施网络完善安全高效的供电系统。北部片区供电接自淑阳变电站,南部片区供电接自五百户变电站,线路一般采用架空与地下电缆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第77条 统筹通信网络合理规划布局通信基础设施,满足光纤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发展需要。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使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村村通”。 第78条 确保燃气安全构建安全可靠的燃气系统。片区由中心城区燃气场站提供服务,遍及各村,形成覆盖片区、互联互通的环网配气系统。 第79条 保障供热安全村庄供热以村庄分户式“电代煤”“气代煤”为主。推动智慧供热发展,对热源、管网、用户等各个环节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实现供热系统运行高效、服务多样。 第80条 完善环卫运输体系构建服务便捷的环卫体系。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香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第三节 提升综合防灾安全韧性第81条 综合防灾设防标准坚持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人民防空与城市应急管理相结合、人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实现军民兼用。北运河、潮白河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片区按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Ⅷ度设防,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按照不低于当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有条件的区域按要求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82条 推进疏散通道建设以国省干道、主次干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依托道路、水系、绿化带、生态廊道建立防灾隔离带。 第83条 建设平灾结合的应急避难空间结合片区公园广场、学校、村委会和周边农用地建设紧急避难场所。 第84条 推进防洪排涝预防预警落实洪涝风险控制线,在潮白河界河段等河流水系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禁止进行违反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洪涝风险控制范围,禁止从事与防洪排涝要求不符的活动,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控。加强水域空间管控,保留现有河流、沟渠、坑塘等水生态敏感区,加强保护。 第85条 健全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优化完善片区医疗救治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医疗救治的快速反应和基层处置能力。加强平急转换,补充完善和强化应急处置内容,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充实完善专用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 第十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发挥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第86条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第87条 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本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统筹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配套政策,整合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形成政策合力。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第88条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职能要求、主要指标、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等管控要求。 第89条 对村庄规划的传导明确村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方案,在重要控制指标、功能布局、要素配置、空间形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性约束要求,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逐步推进规划工作,完善民生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对暂无需求、无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通则式”规划管理。 第90条 对专项规划的传导建立健全片区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协调机制,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重点从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镇特色等方面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利用和保护作出专门安排。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层次对应,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一张图”为编制和审查依据,在总体目标和重点管控内容上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衔接一致,不得突破约束性要求。 第91条 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统筹全域、全类型、多层次自然资源要素,制定不同功能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加强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 第三节 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一张图”建设第92条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结果,建立“定期体检、五年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将体检评估结果作为规划编制、审批、修改的重要参考。因国家、省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修改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可以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93条 健全公众参与长效机制实行全过程、多渠道公众参与,做到编制公告、实施公开、修改公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参与规划编制、监督规划实施。建立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规划咨询机制,发挥各部门、各领域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和公众的作用。 第94条 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数据,汇入上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接入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第95条 加强规划监督管理经依法批准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据规划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实施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加强国土空间管理综合执法,运用卫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强化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和建设项目竣工核查,及时制止、纠正和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96条 促进规划配套政策出台针对“多规合一”改革中突破现行法规的内容与条款,将按程序报批并取得授权后实施,同时做好过渡期的法规政策衔接。此外,将统筹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配套政策,整合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形成政策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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